巴生中华独立中学祥龙学会章程
(一)名称与宗旨
1. 本学会定名为“巴生中华独立中学祥龙学会”
2. 本学会宗旨为:(a)中华文化之龙的精神。
(b) 继续及提高龙的表演艺术。
(c) 培养有纪律,团队精神,文武具备,领导能力的同学。
(二)会员
1. 凡是巴生中华独中的学生,愿遵守本会章程者,即可成为会员之一。
2. 会员一旦进入三年后不可退出,除非有特殊原因,方可退会。
3. 会员若不遵守本会章程或决议,经常不出席本会的活动,本会将把这些会员除名。
(三)组织
1. 队员之重大内部事务由会员召开大会讨论或决议,执委会于会员大会选出。
2. 执委会设主席1人、副主席1人、文书1人、财政1人、总务2人、康乐2人、卫生2人、技术2人、
茶水股2人,任期为一年,可视情况需要而改选。
3. 执委会职责分别如下:
(a)主 席: 负责处理并协调一切行政事务,主持相关会议和管理一切本会事件,如召开会议。
(b)副主席:协助主席处理会务,如点名。
(c)文书: 负责收集资料,整理各种文件。
(d)财政:负责处理财政的资金,随时查账。
(e)总务: 负责处理用具、公务或申请。
(f) 康乐: 负责本会的康乐活动节目等。
(g)卫生: 负责管理龙室的清洁,分配卫生工作。
(h)技术: 负责带体能。
(i) 茶水股: 负责出队时的矿泉水。
(j) 壁报股: 负责每个月的想龙海报。
(四)会议
1. 如有急事,随时可召开各类会议,惟须主席的批准。
2. 各类会议召开的次数不限。
3. 各类会议需要半数以上的人数方可召开。
(五)会费
1. 会费一年只需缴清RM20。
2. 如会费不足,才另行征收。
(六)集合
1. 集合时,不可动来动去,不可以交头接耳。
2. 集合时,迟到者将受罚。
3. 有急事才会特别通知集合,如出队。
4. 集合时,主席说话时,大家须认真听。
(七)活动
1. 例常活动: 每周两次,星期三及星期六。
2. 星期六的活动须穿祥龙制服。
3. 活动时,一切讲求纪律、团队、合作、认真。
4. 活动时,不准以方言交谈及不可自行离开活动范围,被发现将当旷课论。
5. 缺席活动者,须先申请事假说明原因,为请负责老师联课活动组组长签准。
(八)出队
1. 出队时,要听从带队老师的话。
2. 出队时,不可大声喧哗及讲方言,衣服需整齐。
3. 出队必须带齐备的用具。
(九)处罚方式
1. 迟到者将罚pumping30下,执委双倍。
2. 讲方言一律pumping15下。
3. 星期六没穿制服者,罚pumping15下。
(十)扣分制度
1. 无辜缺席者,当旷课论扣5分,旷课三次者,给老师及主席处分。
2. 请事假者扣2分,考试类除外。
3. 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书,免扣分,无证明者当事假论。
4. 丧假、公假用证明者免扣。
5. 早退: (a)有申请者免扣(b) 无申请者当旷课论。
(十一)修改章程
本章程若有未尽善处,可于会员大会中通过修改。